越过实线车辆全责。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中规定:
第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扩展资料
最易被车主忽视的交通违规:
轧越实线,即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禁止标线是指道路上施划的黄实线、车道之间施划的白实线及车道中间施划有黄色大叉的交通标志标线。违反禁止标线指机动车行驶中轧越实线通行或并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轧越实线等“涉线”交通违法行为占所有交通违法之首。主要表现为:轧越单、双黄色实线掉头,轧越白色实线违法变道,在不允许掉头的路段掉头或在禁止左转弯的路段左转弯。其中,禁止掉头和禁止左转弯标示为地面标线。
发生此类交通违法主要原因:行经路口时,遇突发情况未采取正确排车等候措施,而选择轧线并道绕行;因路口车辆较多时,驾驶人选择实线“加塞儿”,尤其交通高峰时段最为突出;因不熟悉路况,行经路口时未及时观察路面标识,误闯禁止标线;在明知路口通行规则下,仍心存侥幸掉头、违法通行,如占用右转车道直行。
参考资料来源:沧州市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最易被车主忽视交通违规:轧越实线等4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