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在婚姻法中没有相关的规定,但是在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层面。[19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婚假1-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针对国营企业。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天计算。这是当时的规定,其实无论是国营还是私营企业,劳动者都有享受婚假的权利。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5条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我觉得你可以提供相关的资料去劳动仲裁部门投诉申请仲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婚假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益,公司以这原因要求你辞职是他们的违约,你可以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