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有关于上班时间丢失私人物品财产的赔偿吗

2020-08-31 社会 70阅读
主要判断,你与工厂是否存在保管合同关系。
如工厂在停车之处注明“车辆保管”等等相关意思表示,且你停放车辆经工厂同意的,可能双方存在保管合同关系。
如构成保管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第374条的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因此,即便构成保管合同关系,如工厂能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也不用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建议,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确定车辆被盗及相关事实;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咨询当地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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