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击比赛中KO与TKO有什么区别
简单说就是: KO: 裁判读秒结束,倒地拳手未能在规定时间站起(具体又分两种,10秒内无法站起,8秒内没有起身动作,都可以按KO算。) TKO: 1)裁判认为某拳手倒地后无法继续比赛,即便没有读秒或者读秒未结束也可能挥手示意终止比赛。 2)裁判认为某拳手虽然未倒地,但局面严峻、无法继续比赛。 3)拳手或其教练组放弃比赛。 4)医务监督出于安全考虑示意裁判终止比赛。 5)根据某些规则终止比赛(比如一个回合3次被击倒或者累计5次被击倒的,都算TKO。所以咱们在一些大赛前的字幕中可以看到“没有三次击倒规则”之类的解释。比如当年霍利对穆勒的比赛和不久前海耶对巴雷特的比赛就是出现了单方五次被击倒,虽然拳手还可以继续但裁判宣布终止比赛,按TKO算。)。 某些时候一些细节问题也可以左右结果(不是胜负,只是结果的表达方式)。 比如A拳手遭到重击倒地,裁判如果马上终止,算TKO,如果裁判坚持读秒后终止,算KO。 比如A拳手局面不利,宣布退出,有时候为了面子可能宣称受伤,如果医务监督和裁判认可他的理由,算RTD(伤退),如果不认可则算TKO。大克伯德之战,大克就是典型的RTD,而霍亚帕奎奥之战实际上该按TKO算,但大家给了金童给面子,记为R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