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的白金卡分为两个级别,一个是尊贵级,尊贵级白金信用主卡年费2000元,附属卡年费1000元;另一个则是精英级,精英级白金信用卡主卡年费为480元,附属卡年费为240元。当然并非所有的白金信用卡都有尊贵级,大多数的白金信用卡为精英级。除此之外,中信银行白金信用都是首年免年费,刷卡5次免次年年费。
补充资料: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信银卡字[2021]670号)
中信银行(以下简称“甲方”)与中信银行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申请人(以下简称“乙方”,指主卡申请人一方或主卡申请人及其附属卡申请人双方)就乙方向甲方申领使用信用卡的有关事宜特签订如下合约,乙方在申请表上签名或使用信用卡时,即视为乙方已理解和接受本合约,并同意受其约束。
名词定义
信用卡账户:是指乙方在甲方开立的信用卡项下账户,双币信用卡的账户分为人民币账户和外币账户。信用卡按卡片介质分为实体信用卡和电子信用卡。
记账日:是指甲方将信用卡交易记入信用卡账户的日期。
到期还款日:是指乙方每个账单周期所对应的还款期限届满日。
预借现金:包括现金提取和现金转账业务。
信用卡现金提取是指乙方使用信用卡在银行柜台、自动柜员机(ATM)等自助机具、网络渠道或以其他经本行认可的交易方式提取现金行为。但甲方与乙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信用卡现金转账是指乙方基于信用卡业务申请且经甲方核准通过后,甲方将款项转账至乙方指定的本人名下的借记卡或他行借记卡等收款账户的行为。
分期业务:是指甲方基于其信用卡业务为乙方办理的消费分期、账单分期和现金分期等业务。
信用额度:是指甲方根据乙方的信用状况核定的,在卡片有效期内可以使用的最高限额,是乙方名下所有卡片(含主卡、附属卡)的共用额度,也是人民币账户与外币账户的共同额度。办理分期业务时使用的分期专项临时额度也是信用额度的一部分。
通知方式:是指甲方与乙方约定的告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公告、营业网点公告、对账单、信函、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报刊公告、语音电话、客户服务电话或手机客户端信息推送等。
积分计划:是指甲方为回馈乙方所推出的甲方信用卡积分奖励计划,规则详见《中信银行积分计划条款与细则》等。
第一条 申请
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是真实完整、准确有效的,同意并授权甲方自信用卡申领之日起,以信用卡审核、风险管理及资产管理等信用卡相关业务为目的,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及其他依法设立的机构或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依法设立的资信评估机构或有关法律、监管机构许可的类似机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司法机关;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电信运营商;乙方所属工作单位/组织;中信集团成员单位、中信银行的服务机构、代理人、外包作业机构)和个人依法采集、了解、查询、核实乙方的信用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证件号码及证件所载信息、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终端设备信息、生物特征等)、财产信息(包括银行账号、存款信息、房产信息、信贷记录、交易流水等)、工作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单位电话、职位、雇佣关系等)和其他有关信息(包括职业、学历、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拥有机动车、房地产、金融资产、联络方式、关系人、地址信息、通信运营商信息、涉税信息等)。乙方同意甲方保留相关资料,无论信用卡是否批核及信用卡是否终止使用,相关资料均不予退回。
2.甲方有权依据乙方的资信状况决定是否批准乙方的主卡或附属卡的申请。主卡申请人应当确保附属卡申请人知悉、理解并遵守本合约,并对附属卡申请人的所有用卡行为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清偿附属卡全部债务,附属卡申请人也对主卡和附属卡项下的全部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3.乙方同意甲方根据乙方所申请之信用卡(含中途或到期补换新卡)的既定发卡服务模式为其发放实体信用卡和/或电子信用卡。
电子信用卡与实体信用卡享有同等的权利义务,且电子信用卡与其对应的实体信用卡(如有)共享乙方同一信用卡额度。电子信用卡通过甲方指定的官方渠道验证身份信息并激活后方可启用。同一信用卡的实体信用卡和/或电子信用卡有效期、安全校验码(CVV2)等卡片信息以乙方最新激活的卡片所示信息为准。
4. 甲方按照指定的电子渠道发出电子信用卡账户信息或按照乙方预留的通信地址寄出实体信用卡后,即履行完发卡义务。乙方电子信用卡信息可在甲方指定的电子渠道通过个人信息核验后进行查看。乙方应确保通讯信息准确无误并能正常收取邮件、短信和电子邮件等,否则,因此发生遗失、被窃等风险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 乙方开通或使用电子信用卡服务的,须妥善保管账户信息,勿通过抄录、截屏、拍照等方式留存账户信息、鉴别信息;收到实体信用卡的,应立即在信用卡背面的签名栏签署本人姓名,并确保卡片为本人使用。
6.乙方承诺:本人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出租、出借、出售、购买账户的相关法律责任和惩戒措施,承诺依法依规开立和使用本人账户。
7.乙方知悉并同意,为便利乙方小额交易用卡,依据银联相关规定,其向甲方申请的带有“闪付”或“QuickPass”标识的银联IC信用卡在激活时同步开通小额免密免签功能,即乙方在进行单笔交易金额在规定限额(含)以下的联机交易时,无需验证密码也无需在交易凭证上签名,即可实现快速支付。小额免密免签功能适用范围仅限于IC卡或承载IC卡信息的移动设备以闪付联机方式发起的交易,使用限额以甲方对外公布的限额为准并可经公告后调整。乙方可通过银行网点、“动卡空间”APP、客户服务热线、短信等方式关闭小额免密免签功能。
8.乙方确认,其激活使用的第二张(含)以上中信信用卡,同样受本领用合约及后续公示变更条款的约定,并对所有中信信用卡产生的全部欠款及相关息费承担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