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为声乐、器乐、舞蹈、视唱练耳,其中视唱练耳为考生必考科目。
(1)声乐考试:背谱演唱完整的声乐作品一首,不可自带伴奏,现场钢琴伴奏,要求声音明亮、圆润、音质纯净,声音有较大的可塑性,发声器官无疾病,发声方法基本正确,吐字清晰,能较好地表现歌曲。
(2)器乐考试:背谱演奏一首完整的器乐作品要求演奏规范、流畅、完整,具有正确把握音准、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力,能较好地体现作品内容和风格,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
(3)舞蹈考试:基本功测试(肢体软开度、弹跳能力等)和舞蹈作品一段,考生自备伴奏光碟和U盘。
(4)视唱练耳考试:
①视唱(10分):考生视唱简谱旋律一首,视谱即唱,视唱题是现场抽题,钢伴考官给出标准音和旋律的第一个音,考生按照试题要求,演唱唱名并划拍或击拍。
②练耳考试:
单音(5分):考生现场听单音,用唱名或“啦”模唱。
节奏模唱(10分):节奏为四小节,考生可用“哒”模唱,也可击掌模仿节奏,节奏共弹奏三遍。
扩展资料
音乐考生考试注意事项
(1)根据考生报名人数多少,分2批考试,上午、下午各一批,请音乐考生留意自己的考试时间,并在工作人员指引下按照考场安排的考试顺序进行考试。
(2)考场现场只提供钢琴,考生报考其他乐器需自备。
(3)舞蹈考场提供播放设备供考生在考试时播放音乐,请考生自备伴奏光碟和备用U盘各一份(仅存放一首考试伴奏相关乐曲,格式为MP3),如发现有与考试伴奏无关的其他资料,该光碟和U盘不能带进考场,不得使用手机播放音乐,违者当作弊处理,取消考试成绩。
(4)声乐考试现场有钢琴伴奏考官,考生不得另带钢伴进考场,也不得带音响设备伴奏。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