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不同类别企业的具体需求,如设立的条件、设立的程序、内部组织机构等来组建企业。
企业主要分类有:合资、独资、国有、私营、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制、有限责任等等。
企业种类的确定一般有两个标准,即学理标准和法定标准。
学理标准是研究企业和企业法的学者们根据企业的客观情况以及企业的法定标准对企业类型所作的理论上的解释与分类。这种分类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和强制性,但学理上的解释对企业法的制定与实施有着指导和参考作用。
法定标准是根据企业法规定所确认和划分的企业类型。法定的企业种类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和强制性。但因企业的类型不同,法律对不同种类企业规定的具体内容与程序上的要求也有很大区别。
扩展资料:
1、国有企业
这是指企业的全部财产属于国家,由国家出资兴办的企业。
2、集体所有制
这是指一定范围内的劳动群众出资举办的企业。它包括城乡劳动者使用集体资本投资兴办的企业、以及部分个人通过集资自愿放弃所有权并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
3、私营企业
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4、股份制企业
企业的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出资者共同出资,并以股份形式而构成的企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