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在中心城区还是整个顺德禁止电动车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佛山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08年12月1日起,已在禅城区、南海区、东平新城中心城区、顺德中心区域、三水中心区域、高明中心区域6个区域道路全天禁止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上路行驶。顺德中心区域具体的禁行路段包括:以大良街道西部边界、顺德支流、鸡鸦水道、桂洲水道、容桂水道以及桂畔海为界限的顺德中心城区。经查询,规定只有合符条件的电动车才能上路,电动车必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时速15公里以下的,有脚踏的,整车重量不超过20公斤的电动自行车。如果你的电动车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整个顺德区域都可以扣下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