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中央派出机构,领导中央国家机关党的工作。其前身是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委员会。本着改革的精神,按照党政分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高效率、增强活力的原则,加强和改进中央国家机关党委的工作,中央于1988年2月13日决定将中央国家机关党委改为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工委的领导成员由中央任命。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提出中央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规划,指导基层组织搞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做好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负责审批各部门选举的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书记、副书记;按照党章的要求,指导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及时向中央反映部、委、办、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执行中央交办的其他任务
老龄委,全称为老龄工作委员会,是一个地方、部门、组织、单位为了领导、管理、推动老年人群的全面工作的。
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依法做好维护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工作;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项活动;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县(市)区及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老龄工作;推动和指导老年福利设施及老年产业的发展,组织协调有关老龄事务的对外交流和有关重大活动。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由市民政局等33个成员单位组成。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市老龄委办公室为市府直属事业单位,依照公务员管理,机构规格为县(局)级,经费渠道财政全额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