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民事申诉案件的流程

2020-05-23 社会 58阅读
您看一下《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
第九条 对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分别情况作出处理:
(一)不服同级或者下一级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移送本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处理;......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立案: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可能不足的;
(二)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可能错误的;
(三)原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四)有证据证明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或者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立案以后调(借)阅人民法院审判案卷,并在调(借)阅审判案卷后三个月内审查终结。
您将申诉材料交到检察院民行科,他们也口头答复了要抗诉,说明您的申诉符合受理和立案条件,按照规定他们应当在您提交材料后一个月内作出立案决定,并发送立案通知书,通知您已经立案。
检察院在立案后就要去法院调阅卷,调或借到后三个月内审查终结,并作出相应决定(提请抗或抗诉或中止审查或不提请抗诉或不抗诉等)。
按照规定,检察院至少有四个月的办案时间。如果立案后拖延不去调阅卷,时间就托得更久了。
您要等不急就去检察院问清楚,什么时候借到案卷的,什么时候开始立案审查的,现在审查结束没有。
你也可以同时到终审法院的上级院去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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