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索亚历险记和鲁宾逊漂流记写法上有什么异同 习作

2020-06-16 综合 1375阅读

两本书虽然都是讲历险的,可是不光书的立意不同,他们的历险内容也有很大的区别。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小说家马克·吐温1876年发表的代表作品,小说的故事发生在19世纪上半世纪美国密西西比河畔的一个普通小镇上。主人公汤姆·索亚天真活泼、敢于探险、追求自由,不堪忍受束缚个性、枯燥乏味的生活,幻想干一番英雄事业。小说的时代在南北战争前,写的虽是圣彼得堡小镇,但该镇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当时美国社会的缩影。小说通过主人公的冒险经历,对美国虚伪庸俗的社会习俗、伪善的宗教仪式和刻板陈腐的学校教育进行了讽刺和批判,以欢快的笔调描写了少年儿童自由活泼的心灵。《汤姆·索亚历险记》以其浓厚的深具地方特色的幽默和对人物敏锐观察,一跃成为最伟大的儿童文学作品,也是一首美国“黄金时代”的田园牧歌。


故事简介:

汤姆幼年丧母,由姨妈收养。聪明顽皮的汤姆受不了姨妈和学校老师的管束,常常逃学闯祸。一天深夜,他与好朋友哈克贝里·芬到墓地玩耍,无意中目睹了一起凶杀案的发生。因为害怕被凶手发现他们知道这件事,汤姆、哈克贝里带着另一个小伙伴一起逃到一座荒岛上做起了“海盗”,弄得家里以为他们被淹死了,结果他们却出现在了自己的“葬礼”上。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汤姆终于勇敢地站出来,指证了凶手。不久之后,在一次野餐活动中,他与他心爱的姑娘贝姬在一个岩洞里迷了路,整整三天三夜饥寒交迫,面临着死亡的威胁。后来终于成功脱险,和好友哈克一起找到了凶手埋藏的宝藏。


艺术特色:

从写作方面看:小说情节紧凑,而且含义深刻。小说通过汤姆生活中一系列情节,批判了资产阶级儿童教育的清规戒律;小说的时代虽在南北战争前,写的虽是圣彼得斯堡小镇,但该小镇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当时美国社会的缩影。小说运用了对比和夸张的手法,深刻讽刺了小市民的庸俗、保守、贪婪以及资产阶级道德和宗教的虚伪。小说的心理描写细致生动。

马克·吐温在《汤姆“索亚历险记》里对主日学校的描写无不充满了讽刺、嘲笑的意味。校长是一位道貌岸然的人,“他手里非拿着一本圣诗不可,就好象一个歌唱家开音乐会的时候,从台上走到前面去独唱,非把歌单拿在手里不可一样——虽然谁也不知道那是为什么:因为在台上受罪的那些人从来都不会用得上那本圣诗或者那张歌单。”校长的道貌岸然在他给汤姆发奖品——一本精美的《圣经》时被嘲讽到了最大程度。校长给汤姆发奖品时,心里很明白,要是这孩子能在他的大脑里储存着一丁点《圣经》里的知识的话也就让人心满意足了,所以,他根本没有资格领奖。但是,汤姆不知从哪里弄来的《圣经》背诵合格证——九张黄条儿,九张红条儿和十三张蓝条儿——都一点不假,票面部有效,无法推脱。这时,那些曾经拿背诵《圣经》的条子给汤姆以换取其出卖刷墙特权的孩子们猛然醒悟了过来,而给汤姆发奖的校长却还蒙在鼓里,眼睁睁地让这个肚子里没有一点儿《圣经》知识的汤姆得到了《圣经》背诵的最高荣誉。这真是一种尽情讽刺、嘲弄的“黑色幽默”。

对牧师的讽刺和嘲弄却另有一番风趣。当牧师把全世界各族人民团聚在一起的,作了一番伟大而动人的描述时说:“那时候,狮子和羔羊会在一起躺下,有一个孩子领着它们。”这时候,汤姆很愿意做那个孩子。汤姆做到了,但不是领着一起躺下的狮子和羔羊,而是狮子狗和它的“老虎钳甲虫”。狮子狗和“老虎钳甲虫”不能友好相处。当狮子狗和“老虎钳甲虫”一起躺下的时候,狮子狗因冒犯了“老虎钳甲虫”而被它狠狠地夹了一下。狮子狗痛得大叫起来,在教堂里的过道上狂奔乱窜,叫个不停,“它从圣坛前面横过讲堂,又顺着另外那条过道飞跑;以光的速度在它的轨迹上前进。最后这条痛得发狂的狮子狗越出了它的跑道,跳到它主人的怀抱里;他把它使劲往窗户外面扔出去,那阵痛苦的叫声很快就小了下来,终于在远处听不见了。”[3]

当汤姆和哈克来到凄凉的墓地,躲藏在三棵大树后面的时候,他们目睹了一场凶杀案的发生。这场凶杀案形成了一个悬念,因为真正的杀人犯印江·桥埃把杀人罪名推脱掉,放在了酒鬼莫夫·波特身上,而稀里糊涂的莫夫·波特竟真以为自己杀了人。这个悬念还为以后一系列的悬念埋下了伏笔。真正的杀人犯印江·桥埃和被冤技的莫夫·波特这时候在读者那里构成了一种张力,使他们产生了矛盾、神秘、期盼和不安的心理。在没有读到结果之前,他们会十分焦虑地使出浑身解数来给出一个令他们自身的伦理、道德感到满意的结果。

随着汤姆勇敢地指证印江·桥埃为真正凶手,这个故事似乎了结了,读者的张力也似乎消解了;但是,印江·桥埃的逃跑又在读者那里形成了新的悬念和张力。虽然后面的思念和张力经过了多次起伏后,以汤姆和哈克找到黄金而告结束,但作者最后又在读者心里埋下了一颗悬念的种子,那就是汤姆和哈克决定要去当强盗。这么起起伏伏、迭迭荡荡的悬念大大激发了读者的想像力、理解创造力和阅读兴趣,使他们的内在感官在心灵深处产生出一种游戏快乐和美的感受。

鲁滨逊漂流记(英文原名:Robinson Crusoe,又译作鲁滨逊漂流记,或鲁宾逊漂流记,鲁宾孙漂流记。直译作鲁宾逊·克鲁索)是一本由丹尼尔·笛福59岁时所著写的第一部小说,首次出版于1719年4月25日。这本小说被认为是第一本用英文以日记形式写成的小说,享有英国第一部现实主义长篇小说的头衔。

艺术特色:

马列主义史观认为: 小说《鲁滨逊漂流记》作为一部旅行与历险小说(冒险小说),在描写主人公鲁滨逊的种种经历的同时,也展示和剖析了人物的思想性格。歌颂了人类的智慧与勤劳美德。同时,由于鲁滨逊的形象富有与18世纪的英国资本主义资产阶级类似的奋斗进取与开拓征服的精神,作品亦被认作为歌颂资本主义精神以及企图使大人共产主义合法化的叙事。

小说赞扬了新兴资产阶级的代表—鲁滨逊身上所表现的勤劳、智慧、勇敢、顽强和坚韧的美好品德。小说也反映了处于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新兴资产阶级的要求“个性自由”,发挥个人才智,勇于冒险,追求财富的冒险进取精神。作者借此歌颂了处在上升时期的资产阶级个人奋斗精神。小说情节生动,细节逼真,描写细致,语言流畅,赋予深刻的哲学和社会意义。

1.在世界文学中塑造了第一个资产阶级正面典型形象;

2.运用了具体而真实的现实主义创作手法;

3.采用了第一人称和回忆录的形式,让人觉得真实可信;

4.采用了小说结构形式,以普通人的现实生活为主要描写对象;

5.把细节描写作为主要艺术手法来刻画人物性格,包括语言的细节描写,心理活动的细节描写等;

6.多为人物自白,语言明白晓畅,朴素生动。


作品赏析:

作者借《鲁滨逊漂流记》歌颂了资产阶级在资本原始积累时期的冒险进取精神,强调了个人的聪明和毅力。 在小说中笛福创造一个非常成功的文学形象——鲁滨逊。

鲁滨逊是个劳动者同时又是资产者和殖民者,因此具有剥削掠夺的本性。他几次出海的目的就是为了要到非洲贩卖奴隶。他用火枪和《圣经》慑服土人,使“星期五”心甘情愿地做了他的忠实奴仆。火枪和《圣经》就是欧洲殖民主义者对殖民地人民所惯用的双重武器。鲁滨逊顽强不息地与自然作斗争,既是为了生存,也是为了占有财富和土地。在岛上还没有其他人出现的时候,鲁滨逊就踌躇满志地说:“这里的一切都是我的。”如果有可能,他要传给他的子孙。当岛上有了“星期五”的父亲和那个西班牙人后,他感觉自己“像个国王”、“我的百姓完全服从我”而满心高兴。即使回到英国后,他又去“视察”他的“领地”,把岛上的土地分租给新去的居民。鲁滨逊身上的两重性,充分体现了作者自身的时代与阶级的局限性。

《鲁滨逊漂流记》是一部成功的现实主义小说。作者用生动逼真的细节把虚构的情景写得使人如同身临其境,使故事具有强烈的真实感。作品语言朴素生动,文字明白易懂,虽然艺术上并不十分成熟,但它对英国小说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小说主人公鲁滨孙也因此成为欧洲文学史上一个著名的文学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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