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一)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机关行政后勤管理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市直机关的实际,研究制定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和市直有关部门的事务管理与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三)负责管理市直机关主要办公区及其管辖范围内住宅区的环卫、绿化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机关办公地点和办公楼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
(四)负责管理管辖范围内市直机关行政经费年度预算执行和监督及财产管理工作。
(五)负责市直机关汽车的定编与更新初审以及市领导工作用车和机动车辆的调配、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车辆专用牌号发放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通勤用车的安排调配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市直机关主要办公用房和市领导住宅提出规划意见,协肋有关单位组织建设,并负责分配;负责物业的管理和维修以及小型基建、维修项目的申请、报建等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周转房的管理。
(七)负责我市突发事件发生时市指挥机关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八)负责外宾赠送给市领导人的礼品管理工作。
(九)参与拟定并组织实施市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和办法,指导后勤服务单位业务,推动后勤管理科学化、后勤服务社会化。
(十)负责市直机关生产基地的规划建设和生产管理等工作。
(十一)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型会议的有关会务和市领导、市直机关日常办公会议会场的管理、安排、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的生活服务和物资供应;负责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以上,市人大、市政协秘书长以上领导干部退休后的保障服务工作。
(十三)负责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在市委大院、市民中心办公的各部委办局以及市政协、纪委的报刊、信件及机要挂号件的收发工作。
(十四)管理所属范围的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组织安排市领导和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文化体育活动。
(十五)办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是两个不同的机构。
转业:
指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的军官和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分配到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等单位,参加工作或参加生产的活动。
转业范围:
军人必须要达到一定条件才能选择转业。普通的义务兵和低级别的士官没有转业,只有中级以上的士官以及军官才有转业选项,也就是上士以上的士官以及军官和文职干部。
扩展资料:
内设机构
1、秘书处
负责制定本局有关规章制度、规定、文电、重要文件起草;负责本局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办公自动化、接待以及督办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协调、处理工作;负责机关事务管理研究会的日常工作。
2、政工人事处
负责局系统的组织、人事、工青妇、计划生育、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局党组会议的组织、服务及议定事项的协调、落实工作;负责局系统人事劳资管理的各项工作;负责本局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计划财务处
负责管理管辖范围内市直机关经费年度预算执行和监督工作,管理各项明细账和总账,编报各种报表,进行月度、季度、年度结算。
4、离退休干部服务处
负责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以上领导干部,市人大、市政协秘书长以上领导干部离退休后的保障服务工作。
5、房产管理处(安全工作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市直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参与副市级以上领导住房的统一规划、建设并负责分配。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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