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公司签了3年合同~现在不想做了怎么办~

2020-04-27 社会 82阅读
1、提出辞职的原因很重要,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找理由,一般公司都会在这些问题上出错的。
2、按上述理由辞职(任何一条都行)以书面形式交给公司,最好让他们签收或挂号信送达,确认送达后你即可立马走人。
3、按上述理由辞职你还可获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的补偿金。
4、如果没有上述理由,只能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即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只要符合上述规定,虽然得不到经济补偿金,但也不用交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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