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SP信息费是指移动增值业务信息费。
移动增值业务是建立在公共移动基础通信网络、数据通信网络(短信平台)、智能网业务平台基础上的应用层(内容服务)业务。
针对不同的用户群和市场需求开通的可供用户选择使用的业务。移动增值业务是市场细分的结果,它充分挖掘了移动网络的潜力,满足了用户的多种需求。
扩展资料
根据《关于信息服务类用户申诉调查处理的实施细则》第一条,用户申诉受理和处理的原则
1、用户申诉信息服务业务服务质量问题的,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电信用户申诉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条件。
申诉人应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进行申诉,并且有明确的被申诉人,申诉内容具体,事实清楚,申诉请求理由充分。
2、用户已先行向相关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投诉,且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已在规定时限内按相关政策规定做出妥善处理的,电信用户申诉受理机构可不再受理,并向用户做好解释工作。
3、用户所申诉事项为两年之前收取的费用,或距用户主动取消订制关系超过5个月,且以后均再未产生过收费的,按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电信用户申诉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电信用户申诉受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移动增值业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短信信息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信息服务类用户申诉调查处理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