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和各省公安厅交管局关于机动车所有人使用原号牌号码是这样规定的:
1、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2、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符合下列条件: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更多疑问和具体操作细节,可以咨询当地的交管部门(一般咨询当地车管所即可)。
拓展资料:
牌照处理:
北上广深等地对于购车指标的限制政策,令很多想要购车的车主头疼不已。部分车主对于自己原来旧车的车牌号很有感情,卖旧车后牌照怎么办,能不能保留下来呢。
如果您卖车,原机动车所有人可以不参加摇号,直接申请更新指标,在获得更新指标后6个月内,若满足原车号牌号码的申请条件,车主在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向车管所申请使用原车号牌号码。
保留牌照需要满足的三个条件分别是:
(1)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原车牌是由车管所进行管理。
卖旧车后牌照怎么办?只要车主满足上面三个条件,就可以成功保留旧车牌照,并将旧车牌照使用到新购的新车上面。提醒消费者,保留的车牌只能用到新车上,如果车主购买二手车将不能继续使用旧车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汽车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