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性不同:法律援助只适用于特定人群、特定案件,,社会律师适用全部人群、全部案件。
2、特点不同:接受法律援助的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公司,社会律师可以代理自然人、公司、其他组织民事法律主体及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
3、针对性不同:法律援助只针对诉讼案件,社会律师可以将触角伸到诉前,避免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4、人员不同:法律援助一次只指派最初始的一个审级(劳动仲裁、一审、二审、再审、执行分别为一个审级),一个审级结束产生下一审级的,可能就不会指派,即使指派,也要重新提交申请、重新指派别的律师,即一个法援律师只能参与案件一部分,而不可能参与全程。社会律师如果不是当事人主动解除委托,可以一直做到强制执行阶段,即拿到钱为止。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因为申请人的错误或者责任侵犯了别人的合法权益而引起的诉讼案件。
2、申请人不能提供诉讼案件的相关证据和材料。
3、不需要诉讼的案件而直接由行政机关处理。
4、申请人不如实提供证据,出具虚假证明来欺骗法律援助工作者。
5、需要诉讼的案件是属于不足3000元的债权债务类的纠纷。
6、其他经过管理部门认定,法律援助机构对外声明不受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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