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保户的标准:因所处的地域、本地区农村居民的收入、政策略不相同,五保户每个月的补贴也不相同的。农村五保供养经费不得低于本地区农村居民上一年度人均纯收入的60%。《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56号)第十条规定: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并根据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
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公布执行,也可以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制定,报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国务院民政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制定工作的指导。
二、五保对象:1、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2、无劳动能力的人;3、无生活来源的(包括捡垃圾者,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即捡垃圾者为有生活来源);4、老年、残疾、未满16周岁的村民。
法定扶养义务人,是指依照婚姻法规定负有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人。五保对象的确定:应当由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提名,经村民委员会审核,报乡镇政府批准,发给《五保供养证书》,凭《五保供养证书》享受五保待遇。三、补贴的内容:1、供给粮油和燃料;2、供给服装、被褥等用品和零用钱;3、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房;4、及时治疗疾病,对生活不能自理者有人照料;5、妥善办理丧葬事宜。
6、五保对象是未成年人的,还应当保障其依法接受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