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保险公司的分割单
拓展资料
一个原则——不可获利原则:
根据中国保监会《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的给付金额不得超过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金额。
二、一个单据——分割单:
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支出的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相当于一张自制原始凭证。
既然是保险报销,就需要开具保险理赔分割单,同其他分割单一样,需具备以下基本内容: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还要标明费用分摊情况,并在分割单上加盖单位的财务印章。
三、通过了解保险理赔分割单,我们能得到什么启示?
1、医疗报销最多百分之百报销,不要过多重复购买医疗报销类保险。如果客户选择多个险种进行投保,保额大了、保障多了固然很好,根据自身需求投保,不应盲目求多贪大,否则会对自身产生严重的负担。此外,客户在购买主险外附加住院医疗等险种时,宜早不宜迟,这样对今后的延保将比较有利。
2、在报销的先后顺序上,尽量选择优先报销社保医疗,其次是商业保险,这样可以避免医保中心有时不认同这个分割单。
3、因为在第一次报销的时候,已经上交了所有的保险凭证原件,所以在第二次报销的时候,需要提交复印件,所以在第一次报销之前留好凭证复印件尤为重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健康保险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