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例是什么?

2022-08-02 社会 404阅读
1、买卖双方分歧较大,难调解。出于利益驱动,当事人双方分歧较大,一方坚决要求交房,另一方极力主张解除合同,使得调解工作相当困难,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比例较小。
2、原告诉讼请求呈现明显类型化。
①第三人为原告,以房屋属于家庭共有财产,出卖未经其同意为由,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②买方为原告,以卖方违反约定未按期履行合同为由,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或者请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
3、黑白合同纠纷多,法院审理难度。
买卖双方为了规避相关法律,常常签订两份合同,对房屋价款作出不一致的约定,即俗称的黑白合同,其中还有很多黑合同是采取口头形式,取证更为困难,进一步加大了法院的审理难度。
4、买卖合同与居间合同冲突。很多中介机构被一起告上法庭。现在的二手房交易,买卖双方多是通过中介机构认识,并由中介机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当产生纠纷的时候,中介也卷入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件中,调节更复杂。
5、抵押贷款手续办理引纠纷。在二手房交易中,很多购房者都用所交易的房屋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再慢慢向银行办理解押,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而实践中,在相关手续办理过程中极易出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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