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交强险的颜色是黄色的。
每个年份的交强险标志颜色是不同的,根据《关于印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标志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指出从2011年开始,交强险标志将循环执行2008、2009和2010年度到期的三套交强险标志的颜色标准(蓝色、墨绿、黄色)。2019年交强险标志的颜色应与2010年一致,故而是黄色的。
扩展资料:
交强险标志上皆注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字样。保单呈褐色,主要文字采用了国际上先进的红色荧光防伪油墨,文字下横线由微缩文字组成,防伪性能较好。除为不同的经营公司预留出印刷公司标志的区域,保单在全国范围内规格、制式统一。
交强险标志分为内置型和便携型两种:
内置型是具有前挡风玻璃的投保车辆应使用内置型保险标志,内置型标志的形状为椭圆形,长88毫米,宽75毫米,可张贴在机动车前挡风玻璃处。
便携型是不具有前挡风玻璃的投保车辆应使用便携型保险标志,便携型标志的形状为长方形,长90毫米,宽60毫米,可放置到行驶证或驾驶证中。
交强险标志作用: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强调,从2006年7月1日起,投保该险种的车辆须将保险标志贴在汽车的前挡风玻璃上,没有前挡风玻璃的投保车辆,如摩托车、拖拉机等,应使用便携型保险标志。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7月1日后,如被交管部门发现忘记携带保险标志及保单,将被处以20—200元不等的罚款;如果尚未投保,罚款数额为应缴纳保费的两倍,严重的还将面临扣留车辆并扣分的风险。
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员须带上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及交强险标志。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交强险标志的,交通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可以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交强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交强险标志丢失补办:
若交强险标志丢失,必须随车携带保险单,否则交警检查时将予以扣车。车主可到出单保险公司补办。补办时必须携带保险单和身份证。
已生效的交强险单证或交强险标志发生损毁或者遗失时,交强险单证或交强险标志所有人应向保险公司申请补办。保险公司在收到补办申请及报失认定证明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被保险人申请的审核,并补发相应的交强险单证或交强险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