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和扩大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新国八条”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自2011年4月1日起将购买第二套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五成提至六成,同时规定,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仍然执行同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3月31日前已受理的第二套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仍执行原规定。
今年1月1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大连调整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购买第二套住房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执行同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据介绍,对购房套数的认定,将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进行查询。职工可拨打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户服务热线“96688”或到其所属各办事处,咨询第二套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事宜。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4-01-1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