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负责人等税务信息变更网厅到底怎么做

2020-06-06 时事 86阅读
“一照一码”纳税人工商登记信息发生变更(除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等信息外),向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工商机关核准后将变更信息即时共享至信息交换平台。纳税人上门(或网厅)申请后,税务机关根据工商传递的变更信息和纳税人填报的变更信息,更新税务系统内纳税人对应信息;“一照一码”纳税人《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信息采集表》和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向税务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税务主管机关应将变更后的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等信息即时共享至信息交换平台。
对未纳入一照一码的变更事项,包括生产经营地址、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的变更,需要单独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符合以上条件的纳税人在网上办税服务厅填写并提交变更税务登记表,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并审核通过后在线将《税务事项通知书》推送给纳税人。
业务前提
(一)变更登记业务前提:
1.纳税人登记状态为正常并持有CA证书;
2.纳税人生产经营地址(同一行政区划内)、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核算方式等信息发生变更。
(二) 一照一码变更登记业务前提:
1. 纳税人为一照一码的企业,且登记状态为正常并持有CA证书;
2. 纳税人在工商部门完成信息变更且工商部门将变更信息共享至信息交换平台。
功能节点
网上办税服务厅——我要办事——税务登记——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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