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上的初次领证日期是首次领到驾驶证的发证日期。例如驾驶证上初次领证日期是2013年1月14日,那么这个日期就是驾驶证初次发证的日期。
驾驶证的记分周期:
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六十五条规定,驾驶证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12分,是从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不按自然年计算。
驾驶证初领日期是2013年1月14日,那么驾驶证记分周期就是:从每年1月14日零时起,至次年1月13日24时止。因此,假如1月8日有记分确实是记在本记分周期内,但是如果在1月14日前,刘先生仍没有缴纳罚款,就会转入下一周期。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
第十九条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驾驶证记分周期怎么算 天津交管部门:以驾照初领日期为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