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校与独立学院的学生可以享受国家的资助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1)规定,民办高校学生与公办高校学生按照规定同等享受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各地区应当建立健全民办高校助学贷款业务扶持制度,提高民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的比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定义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各校均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具体办法。
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主要内容
(一)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3);
(二)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三)国家还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面向高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三、武昌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民办高校以武昌工学院(4)为例,该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如下:
(一)国家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习平均成绩在全年级学生中最优秀者,奖励对象为我校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年10月;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用于奖励资助我校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平均成绩在全班学生总排名前1/3者,无补考课程;奖励对象为我校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同一学年内,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时可以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年11月;
3.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每人每年 4000元;二等助学金,每人每年 3000元;三等助学金,每人每年 2000元;用于资助学院计划内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补考课程;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年11月;
(二)学校奖学金
1.学校奖学金标准
特等奖学金4000元/人学年;甲等奖学金1000元/人学年;乙等奖学金700元/人学年;丙等奖学金300元/人学年;单项奖学金100元/人学年;
2.学校奖学金成绩要求
特等奖学金课程平均成绩90分以上;甲等奖学金课程平均成绩85分以上;乙等奖学金课程平均成绩80分以上;丙等奖学金课程平均成绩75分以上。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注意: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对象必须是经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四)勤工助学岗位
我校已开发包括实验室助理、图书管理员助理、食堂助理和教学信息员等4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劳务费标准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各有不同,每人每月100-200元以内;
(五)“广文奖学金”
1.“广文奖学金”奖励标准
共分为三个等级:一等5000元(4人),二等3000元(6人),三等1000元(10人);
2.“广文奖学金”评审条件
用于奖励我校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每两年评审一次;要求学生近两年学习成绩平均分在85分以上,无补考、重修课程;
(六)“华贵”企业奖学金
湖北华贵水产有限公司在我校食品工程学院成立“华贵”企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每人每年3000元,二等每人每年2000元,三等每人每年1000元;
(七)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我校将在新生报到现场设立专门的“绿色通道”区域,新生持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即可在“绿色通道”窗口登记,缴纳除贷款金额之外的学杂费用,如遇贫困家庭学生学费依然不足的情况,需要学生本人提交个人申请,说明不能交费的原因,经审批,我校将酌情给予缓交学费、入学注册,按正常程序办理入学手续。
引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