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施工养护时间有哪些规定
根据GB50204-2002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应在浇筑完毕后的 12h 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 混凝土浇水养护的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 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 泥拌制的混凝土 不得少于 7d 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 14d 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 混凝土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 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 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 并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 混凝土强度达到 1.2N/mm2 前 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注: 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 时不得浇水 当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混凝土的养护时间应根据所采用水泥的技术性能确定 混凝土表面不便浇水或使用塑料布时宜涂刷养护剂 对大体积混凝土的养护应根据气候条件按施工技术方案采取控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