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店即微商开店模式,是微信兴起后的产物,是通过微信规则和机制的电子商务。
2013年,微店开始崛起。
2014年1月,电商导购APP口袋购物推出“微店”。
2014年5月,腾讯微信公众平台推出“微信小店”。
2015年上半年移动开店平台扎堆入场,包括微盟萌店,1号V店,拍拍小店等,平台微商着力于用户运营,微店、微盟萌店、微商店等用户规模相继突破千万级。
2014年10月,京东拍拍微店也宣布完成升级测试,并与京东商城系统实现全面打通,开始大规模招商。
与此同时,淘宝微店也大举进入。淘宝可以让卖家们的淘宝店架设到微信公众平台上。行业内诸如商派有量微店、易米微店、金元宝微店、喵喵微店、微盟等各类微店更是纷纷涌现。
扩展资料:
微信开店大致可分为两种情形:
一类是商家在淘宝、天猫等电商平台有店,微信作为一个辅助的展示平台,最后把消费者引流到电商平台,具体交易最后在电商平台中完成。
第二类则是零起步的草根创业者们,他们不需要通过任何卖家身份审核,只是在自己的朋友圈里展示商品,双方买卖基于朋友圈的熟人关系。
相比传统的网购平台,微店虽也可以通过支付宝付款,但并不具备资金托管功能。
在微店“提交订单”页面上有这么一句提醒语:付款后,资金将直接进入对方账户,无法退款,微店不介入双方纠纷处理。
也就是说,微店并没有像淘宝那样较为完善的申诉体系,微店买卖双方交易是建立在信誉基础上的。
一旦卖方货品有问题,或者买方爽约,都存在消费维权无源追溯的问题,买卖双方都存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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