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犹豫期退保不可电话办理
10天“犹豫期”内可无条件退保
几乎所有的人身险种都设有“犹豫期”,这对于人们避免投保和投资的失误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收到保单正式文本签字起10天内,投保人可无条件申请解除合同,并取回已缴纳的全额保费,这10天就是“犹豫期”。一旦过了“犹豫期”再退保,保险公司通常要扣较多的费用,这个损失对于投保人来说是非常不划算的。
1,“犹豫期”内正常理赔
保险公司对“犹豫期”的认定是以回执日期为起始日的。所以,投保人收到保单后要亲自认真填写回执。同时,投保前要认清条款,冷静做出决策;投保后充分利用“犹豫期”,考虑所投保的险种、期限、费率是否合适,这也是投保人应该重视的问题。
如若投保人在“犹豫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合同是有效的,保险公司仍然必须按约赔付。
2,口头申请退保无效
此外,个别保险代理人会出于增加保费的目的,不明确告知投保人“犹豫期”的概念。这就需要投保人认真阅读投保提示,做到心中有数。
根据保监会规定,保险公司对购买投资连结险和分红险的客户,必须进行100%的电话回访。投保人可将自己从代理人处了解到的权益,在回访人员那里进行核实。需要注意的是,如要退保,投保人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口头请求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