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到期,自动续期不需交费
花了巨资买了房子,土地使用权却到期,这怎么办?有的售楼人员会这样回答:“房子住不到几十年就会换房、出售,或者拆迁,土地使用权到期这个问题离我们还很遥远,即便你可以住到土地使用权到期,国家也有规定到期后可以自动续期。”
记者了解到,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那么,如何去理解“自动续期”?“自动续期”是否如温州案例中的房产持有者一般,需要花费房价三成的费用?
昨日,据法制日报报道,曾经参与立法的中国社科院法学专家孙宪忠研究员介绍说,对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以后怎么办的问题,当时就争议很大,绝大多数的意见是,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只交象征性的费用即可自动续期。为搁置争议,让物权法尽快出台,当时便采取了模糊立法。这也就是说,《物权法》并没有规定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应该如何续期,同时法律也没有规定到期后必须收费。在我国依法行政的背景下,既然无法可依,国家行政部门就没有权力乱收费。
此外,19日,深圳市规土委已经发布《关于我市土地使用权续期有关规定的说明》,表示1995年9月18日前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期可免费顺延至国家法定最高年期,不须另签合同或换发《房地产证》;1995年9月18日后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续期、是否需要交纳地价等问题,深圳市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
这是否意味着其他省市也会参照深圳市的做法?
福州房市暂时“风平浪静”
“在我的印象中,截至目前,福州房地产市场上还没有出现过因为房产土地使用权到期而导致房屋无法交易的情况。现阶段,大部分的业主多是抱着探讨的心态去讨论土地使用权的问。”昨日,从事二手房买卖的吴先生如是说道。
据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是1990年颁布的。也就是说,大部分出让商住用地以及住宅用地是出现在上世纪90年代。因此,近十几年内是不会大面积出现使用年限到期的问题。
但记者从市场上了解到,土地使用年限“缩水”这件事却是存在的。如,闽侯上街某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就只有40年。
“不同的物业性质会有不同的土地使用年限。其中,住宅用地为70年,工业用地为50年,商业用地为40年。当土地流通到市场上,受转让次数、开发时间、销售时间等因素影响也会造成土地使用年限‘缩水’。”福州中原地产资源中心总经理温江霞介绍说,之前大部分的购房者会把重心放在房价上,而忽略了其他的问题。
温江霞提醒说,温州土地使用年限的问题正好给购房者提个醒,土地使用年限涉及到每位购房者的切身权益,且土地使用年限的计算方式是累计叠加的。举个例子,比如2000年,A购买了一套房产,取得房产时,土地使用年限为截止至2065年。那么,20年后,A将房产卖给了B,那么B只能得到这套房产45年的土地使用年限。因此,建议购房者在购买房子的时候,一定要关注房屋的土地性质,以及该土地剩余使用年限等相关信息,尤其是对soho等商业投资性的房产,因为这类房产土地使用年限本身就较短。
土地证到期,即便不续期也可继续住
那么,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对业主有什么实质性影响?如果土地使用期限到期了,业主又没有自动续交,还能继续住到自己所购置的房子里吗?
对此,闽君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卓文彬律师表示,住宅物业的所有权涉及到两大方面,一个是房屋的所有权,一个是土地的使用权。对于土地的使用权,《物权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自动续期”,政府是不能随意强制收回这块土地。对于物业的所有权,只要是购房者购买了这个房产,那么在房产的安全使用年限内,他都拥有这个房产的使用权。也就是说,如果居民的房产到了土地使用权规定的最后期限,居民即便没有续期,仍然是可以居住在这栋房子里的,只要这栋房子是可以安全居住的。但是,如果考虑到未来可能发生转让、抵押等处置需要,是必须有一个有效的土地使用权证,否则从法律程序上难以实现出售或者抵押的处置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