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对你的遭遇,我深感同情。传销不仅极富煽动性和欺骗性,而且具有很多心理学的要素,极易诱人上当。你能看破,并急速出来,说明你心性灵清,良知未被泯灭。不经历磨难,怎能更好的成长?希望你不要生气,早点从痛苦中走出来。
其次,如果你不想让更多的人去走那条你走过的痛苦的路,如果你想挽救那个在地狱中的欺骗你的那个女士(还有很多像她一样的人),如果你想给那些因传销而饱受折磨和煎熬的家庭减轻痛苦,请你赶报警吧。现在法律上已明确了“组织、领导传销罪”,而且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站在传销金字塔顶的人是真正应该下地狱的人!
最后,你去报警,去积极摧毁传销组织。你有功德,未来定会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