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环保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党员管理,保持党员干部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宣传发动的通知》
全局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分4个阶段进行,大体安排4个月时间。
(一)动员学习阶段(2周时间)
1.制定方案。按照省委指导方案精神,结合自身党员队伍现状,制定符合实际的工作方案。
2.动员部署。召开动员会,对本局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作出部署。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宣传上级有关精神,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参与活动。
3.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篇章,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及中央、省委有关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