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口”是指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是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重点,须设置可靠的防护设施并严禁私自拆除。
洞口作业的防护措施,设置防护栏杆、栅门、格栅及架设安全网等多种方式。不同情况下的防护设施。
1、各种板与墙的洞口,按其大小和性质分别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格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电梯井口,根据具体情况设防护栏或固定栅门与工具式栅门,电梯井内每层一道脚手片,也可以按当地习惯,在井口设固定的格栅或采取砌筑坚实的矮墙等措施。井道内搭设落地脚手架。
3、砼未灌注的桩孔口,未填土的坑、槽口,以及开窗、地板门和化粪池等处,都要作为洞口采取符合规范的防护措施。
4、在施工现场与场地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深度在2m以上的敞口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5、物料提升上料口,应装设有联锁装置的安全门,同时采用断绳保护装置或安全停靠装置;通道口走道板应平行于建筑物满铺并固定牢靠,两侧边应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和挡脚板,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两侧。
扩展资料:
施工注意事项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要进行施工安全、消防知识的教育和考核工作,对考核不合格的职工,禁止进入施工现场参加施工。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不许私自用火,严禁酒后操作。
5、穿拖鞋、高跟鞋、赤脚或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