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商部门:《营业执照》;
2、环保部门:《排污许可证》;
3、卫生防疫部门:个人《健康证》、公司《卫生许可证》;
4、税务部门:《税务登记证》 通过这些部门的审查并取得证件。
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详细的流程是: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30元
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23元
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办理依据: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108元
办理地点:当地技术质量监督局
4、刻章: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参考300元
办理地点:当地公安局批准的印章公司
5、办理国税登记证: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3)经营场地证明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章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50元(各别地区不收费)
办理地点:当地国税局
6、办理地税登记证: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3)经营场地证明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章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50元(各别地区不收费)
办理地点:当地地税局
7、设立基本户(主要用于和公司转帐用)
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5)章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方便自己的就近银行
办理费用:一般都不收费
办理《企业排污许可证》 详细的流程是:
1、申请
排污企业向新密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以下简称环保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由环保窗口出具受理单,并领取办理排污许可证相关资料。
2、核查
环境监察大队、所在辖区中队出具初审意见后,将相关档案资料转交污管科,由污管科组织相关单位对企业的污染物种类、排污量进行现场核查。
3、签发
污管科依据排污企业的申报材料、现场核查情况,提出报批意见,经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局长签发。
4、发证
污管科将办理好的排污许可证交环保窗口,由环保窗口通知排污企业领取。
办理卫生许可证程序:
1、申请 申请者到县行政审批中心卫生局窗口领取《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如实填写后,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以下资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生产经营场所布局及周围环境情况等材料;
3、生产经营工艺流程;
4、设计图纸(包括总平面图、地形图、设备布局平面图等);
5、产品配方、使用原料、标准文本等材料;
6、卫生管理制度;
7、生产加工定型包装产品有标识(中文)或产品说明书;
8、产品质量检验的设备和人员名单;
9、法人资格、名称(字号)预先核准通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书面证明材料。
2、受理 卫生窗口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后,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申请要求的应当场退回申请资料并一次性告知所缺资料;同意受理申请的发放受理通知书给申请人。
3、审查 本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的内容进行审查的同时,派二名以上卫生监督员进行现场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的或者不符合要求需提出改进意见的,均应制作《卫生监督意见书》。
4、核发 本所经审定符合发证条件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发放卫生许可证。
办理税务登记一般所需资料:
内资企业登记:
1、 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 有关机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及复印件;
3、 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及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名单;
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护照及复印件;
6、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 房地产权属证明文件和房屋土地租赁合同及复印件;
8、 办理税务登记的书面申请打印件两份(要求包括营业执照上的各项内容);
9、 主管国税或地税机关需要的其它资料、证件;
10、办理税务登记的登记表。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颁发的“批准证书”复印件一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已被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复印件各一份;
4、已被批准的“合同书”复印件一份(外国独资企业除外);
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办理税务登记的书面申请打印件两份(要求包括营业执照上的各项内容);
7、主管国税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