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流程(跨省、省内)
1. 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
2.转入学校依据教育局转学规定和学校学位空额等情况审核。
3.对于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
4.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5.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6.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7.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8.待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学籍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9.转出学校按照与家长商定的方式,将学生的纸质学籍档案转出,并通知转入学校。
各级学籍管理员转学操作说明(跨省、省内)
1.转入学校操作
(1)转入学校发起申请
转入学校学籍管理员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管理】【跨省转学】【跨省转学申请】,在页面中,点击“申请”按钮,出现新的页面,在页面中输入转出省份、学生姓名、学籍号(无正式学籍号的输入临时学籍号或身份证件号)、转入年级、转入班级、转学理由等必填项,点击“保存”按钮即可。
(2)转入学校核办
转入学校提交转入申请后,学校学籍主管领导(审核人员)点击【跨省转学审核】按钮,转入学校在页面中,选中学生,点击“审核”按钮即可。
2.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
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学籍管理员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管理】【跨省转学】【跨省转学审核】,在页面中选择学生,点击“明细”,可看学生转学明细,如果学籍主管部门确认,则可点击“审核”按钮,在审核意见中选择“同意”;如果不同意,则选择“不同意”,并详细说明理由。转学流程终止。
3.转出学校核办
转出学校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管理】【跨省转学】【跨省转学审核】,选中学生,点击明细,则可查看学生转学明细,如果转出学校同意,则点击“审核”按钮,在审核意见中选择“同意”;如果不同意,则选择“不同意”,并详细说明理由,转学流程终止。
4.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
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学籍管理员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管理】【跨省转学】【跨省转学审核】,在页面中选择学生,点击“明细”,可看学生转学明细,如果学籍主管部门确认,则可点击“审核”按钮,在审核意见中选择“同意”;如果不同意,则选择“不同意”,并详细说明理由,转学流程终止。
5.转入学校调取档案
转入学校点击【跨省转学调档】,转入学校选中四方核办已完成的学生,点击“调档”按钮,则调取学生电子档案到转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