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要通知家属!
死刑前通知家属,并允许家属与临刑犯人见面,是必不可少的临终关怀。这不仅是法律对生命的尊重,也体现国家公权力对人民基本的人道主义关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423条规定:在执行死刑前,法院应当告知罪犯有权会见其近亲属。罪犯申请会见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近亲属。罪犯近亲属申请会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及时安排会见。
《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
第45条规定:“人民法院向罪犯送达核准死刑的裁判文书时,应当告知罪犯有权申请会见其近亲属。罪犯提出会见申请并提供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原审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的近亲属。罪犯近亲属提出会见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及时安排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