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暂住居民家中的,由户主携带户主户口簿携同暂住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3.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及房主户口本,带领暂住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察署)申领居住证。4、劳改或劳教人员因保外就医、请假回家暂住的,须有本人持劳改、劳教场所的证明,在到达居住地24小时之内,向居住地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注意事项:1、以前办理暂住证需要带几张照片,现在不用了。需要居住人携带的东西只是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2、各省市办理居住证的手续不尽相同。上面的程序是国家法定的基本程序,办理前最好电话咨询当地公安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