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规定是每人20包可以携带回国,也就是一个人可以带2条。
《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个人进入中国境内携带烟草制品的,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72号第三条第四项规定:进境旅客携带有下列物品的,应在《申报单》相应栏目内如实填报,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办理有关手续:酒精饮料超过1500毫升(酒精含量12度以上),或香烟超过400支,或雪茄超过100支,或烟丝超过500克。
因此,您可以携带400支香烟、100支雪茄和500克烟丝,如果超过数量限制,必须向海关申报,提供国家有关部门的进口许可证件。如果检查的话,就要你带一条完整一条拆包!然后具体查看你带的东西。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是为实行烟草专卖管理,有计划地组织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经营,提高烟草制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制定的法律。
进入中国境内携带烟草制品的,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