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分为5大部分,分别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综合性图书。
《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分为22个基本大类,具体如下:
A 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B 哲学、宗教
C 社会科学总论
D 政治、法律
E 军事
F 经济
G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H 语言、文字
I 文学
J 艺术
K 历史、地理
N 自然科学总论
O 数理科学和化学
P 天文学、地球科学
Q 生物科学
R 医药、卫生
S 农业科学
T 工业技术
U 交通运输
V 航空、航天
X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Z 综合性图书
扩展资料:
《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编制背景
《中国图书馆分类法》自1975年出版以来,对现代图书馆事业产生了深远影响。80年代后,更以主流图书分类法取代其他分类方法。
文献信息量在文化和职场政策及出版市场的的刺激下急速增长,对图书进行科学分类,“致用性”是最高原则。
由于中图法酝酿于文革之中,出版于文革结束前夕,其时代的思想局限性十分明显,版本一改再改,修修补补仍没有实质性的突破,其编制体例不科学,甚至错误。
又因为中图法产生的时代是闭架时代,尽管多次修订,却并未顾及开放借阅这一主体易位的巨大变革,与生俱来的流弊制约了图书馆传播事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