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武警总队是指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设立的武警部队的一级组织,级别是副军级。
隶属于武警总部,同时又是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机构中的军事性部门,受公安厅领导。
武警总队的人数没有固定数字,完全根据任务和性质确定。
2、武警支队是武警部队在地区(地级市、州、盟)一级设的组织,级别多为副师级或正团级。
武警支队一般有9-10多个中队,甚至20多个中队,一般有800-1000多人。
3、武警中队是武警支队的下属部队,设在县一级,级别多为连级。
武警中队,在编制上为三个排,满编100人;但是除了武警应急作战分队,现在很多都是不满编的,一般武警中队也就40-50人。
扩展资料: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下列安全保卫任务:
国家规定的警卫对象、目标和重大活动的武装警卫;
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公共设施、企业、仓库、水源地、水利工程、电力设施、通信枢纽的重要部位的武装守卫;
主要交通干线重要位置的桥梁、隧道的武装守护;
监狱和看守所的外围武装警戒;
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重要城市的重点区域、特殊时期的武装巡逻;
协助政法机关依法执行逮捕、追捕、押解、押运任务,协助其他有关机关执行重要的押运任务;
参加处置暴乱、骚乱、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和其他社会安全事件;
国家赋予的其他安全保卫任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