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自身要学守则、懂规范、养习惯。只要我们人人都多一点公德意识,多一些文明举动,多一些文明习惯,我们的社会肯定也会更加和谐、进步!我们应该也可以自觉做到:走在马路上,遵守交通规则、红绿灯;乘坐公共交通时,尊老爱幼、礼让他人;人多等候时,按秩序排队;在公共场所,不乱涂乱画、不大声喧闹;丢垃圾时,能多走几步、多花几秒时间让垃圾入箱并分类。我们都是有思想、有道德的人,我们应该也能够学会自律、约束自己、做好自己!
其次,国家和相关部门应该加大宣传和教育,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和法规。对于典型的文明事迹或人物,媒体平台应该大力宣传,弘扬优良的传统美德,传递积极、健康、向上的正能量,而对于公共场所的不文明现象,也要从舆论上加以批评、引导,从经济上进行处罚。因为有时候,一味地用文明的口号去倡导文明,未必能形成文明的自觉。而在倡导文明的基础上,制定规章制度加以强化,也许能让文明形成力量更深入人心。目前,我国的社会公德监督机制还不完善,特别是对一些达不到行政处罚、法律处罚的行为,在某些程度上存在“真空”,我们的管理部门可以适当借鉴、参考国外一些成功的作法:如德国对于不文明行为的罚款是明码标价的,比如乱扔旧冰箱罚300马克;乱扔废轮胎最高可罚1000马克等等;在美国, 乱扔杂物不仅是一种不文明行为,有时还是犯罪行为。
公共场合的文明与每一位公民的工作、生活、学习息息相关,因此,只有大家共同努力,从点滴做起,从细微入手,不断养成社会公德意识,自觉摒弃不良文明习惯,文明做人、礼貌待人、文明行事,才能蔚成风尚,才能成为改变社会风貌的强大力量,整个社会的文明水准才能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