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北的港澳通行证在广东再次签注需提供以下材料,前往所在城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1、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二寸光面相纸,白色、淡蓝色或灰色背景)。
4、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须提供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非本市户籍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须提供就读高等院校学生处(教务处、保卫处、研究生院、研究生部等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在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根据申请签注类型的不同,申请人还须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
二、异地申请条件及范围:
1、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是指在六城市工作且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医疗险、养老险、工伤险、失业险、生育险)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连续往前推算不短于12个月,不能断缴)。
2、非本市户籍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是指六城市高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计划内正常在读学生(含高职、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中非本市户籍人员。
3、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回户籍地提交申请。
扩展资料
入境香港海关禁运/受管制物品的规定:
常见的禁运/受管制物品包括危险药物、精神药物、受管制化学品、抗生素、枪械、弹药、武器、爆竹烟花、战略物品、未经加工钻石、动物、植物、濒危物种、电讯设备、野味、肉类、家禽、蛋类及配方粉。
旅客如没有有效牌照、许可证、卫生证明书或书面准许而把上述物品带进/带离香港特区,可遭检控,而有关物品亦会被检取及充公。
参考资料来源:
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非本市户籍就业就学人员跨省(区、市)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的特别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香港海关-禁运/受管制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