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不按规定办理租赁备案,怎么办?

2020-05-02 社会 56阅读

可以向当地派出所和住建局举报。

一、向当地派出所举报

根据《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

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第九条规定:出租人未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或者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出租房屋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月租金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9条的规定可以让出租人付出经济上的损失,所以这一招最有效。

二、向当地住建局举报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三是二条第二款规定:

出租人不按期申报、领取《房屋租赁证》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可处以罚款。

拓展资料

房屋承租人的治安责任;

(一)必须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件;

(二)租赁房屋住宿的外来暂住人员,必须按户口管理规定,在三日内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

(三)将承租房屋转租或者转借他人的,应当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备案;

(四)安全使用出租房屋,发现承租房屋有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五)承租的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六)集体承租或者单位承租房屋的,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百度百科: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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