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导游证是指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并合格,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颁发的导游证。申请资格条件和考试科目:
1、申请条件:
遵守宪法,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1)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并参加颁发导游证的旅游管理部门举办的岗前培训、考核;
(2)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
(3)或在导游管理服务机构注册;
(4)品行端正。
2、《导游人员资格证》考试教材:
笔试教材:《全国导游基础》、《导游业务》、《旅游政策法规与职业道德》、《地方导游基础知识》
参考书: 《旅游案例分析》
口试教材:《地方的旅游景点导游词》、《导游规范服务》、《导游应变能力及应急事件处理》
扩展资料:
报名程序
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直接到所在地旅游局招考办报名,报名程序如下:
1.由报名人员向旅游局导考办索取并认真填写《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2.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待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外)考核合格,签署意见并盖章
3.报名人员须出示身份证,并提供学历证明的复印件,同时查验意见并盖章。
4.报名人员须提供区,县一级医院出具最新的健康状况证明并纳有关费用。
5.为适应人才流动的新形势,酌情允许符合条件的考生在非户口所在地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此类考生在报名时,应提供“暂住证”,并由现工作单位出具体证明信和考试意见;在非户口所在地无工作单位者不得报名。
6.已取得《导游资格证书》(限国际社证书)申请加试其他语种考生的报名程序与新考生相同。
笔试
1、中文类考生考试科目为两科:《旅游职业道德与政策法规》和《导游基础知识和导游服务规范》;
2、外语类考生考试科目为3科:《旅游职业道德与政策法规》和《导游基础知识和导游服务规范》,另外英、日、俄、韩4个语种考生需参加相应语种的笔试,其他语种不设笔试。
3、考试内容:“旅游职业道德与政策法规”科目包括政策法规、职业道德和时事政治,满分为100分;“导游基础知识和导游服务规范”包括全国导游基础、当地导游基础和导游业务,满分为120分(其中导游业务试题20分),外语科目满分为100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家导游证 百度百科-导游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