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人交通安全常识
步行外出时要注意行走在人行道内,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要靠路边行走。横过马路时须走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没有天桥和地下通道的地方应走人行通道;在没划人行横道的地方横过马路时要注意来往车辆,不要斜穿、猛跑;在通过十字路口时,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并遵守交通信号;在设有护栏或隔离墩的道路上不得横过马路。
二、骑车人交通安全常识
骑车外出的同学,出行前要先检查一下车辆的铃、闸、锁、牌是否齐全有效,保证没有问题后方可上路。在道路上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划分车道要靠右边行驶。通过路口时要严守信号,停车不要越过停车线;不要绕过信号行驶;不要骑车逆行;不扶肩并行;不双手离把骑车;不攀扶其他车辆;不在便道上骑车。在横穿4条以上机动车道或中途车闸失效时,须下车推行;骑车转弯时要伸手示意,不要强行猛拐。
三、驾车人交通安全常识
出车前一定要认真检查车辆,确认车辆无故障后方可出车;出车时还要带齐有关证件,行车中要随时注意标志牌,以防走错路线无故造成违章。另外一定要切记酒后不能驾车。
四、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
构成交通事故必须具备五个缺一不可的要素:一是车辆和人员;二是在特定的道路上,道路是指“公路、城镇街道和胡同(里巷),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三是具有违法性质;四是因过失造成;五是具有损害后果。
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该如何处理?
立即停车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立即停车。停车以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信号灯,如夜间事故还需开示宽灯、尾灯。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时还须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
及时报案
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及伤亡情况,打电话或委托过往车辆、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或执勤交警报案,在警察来到之前不能离开事故现场,不允许隐匿不报。在报警的同时也可向附近的医疗单位、急救中心呼救、求援。如果现场发生火灾,还应向消防部门报告。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号码为110或122。当事人应得到接警机关明确答复才可挂机,并立即回到现场等候救援及接受调查处理等。
抢救伤者
当事人确认受伤者的伤情后,能采取紧急抢救措施的,应尽最大努力抢救,包括采取止血、包扎、固定、搬运和心肺复苏等。并设法送就近的医院抢救治疗,对于现场散落的物品应妥善保护,注意防盗防抢。
保护现场
保护现场的原始状态,包括其中的车辆、人员、牲畜和遗留的痕迹、散落物不随意挪动位置。当事人在交通警察到来之前可以用绳索等设置保护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车辆等进入,避免现场遭受人为或自然条件的破坏。为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肇事车辆、伤者等,应在其原始位置做好标记,不得故意破坏、伪造现场。
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事故当事人还应做好防火防爆措施。首先应关掉车辆的引擎,消除其他可以引起火警的隐患。不要在事故现场吸烟,以防引燃易燃易爆物品。载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事故时,要及时将危险物品的化学特性,如是否有毒,易燃易爆、腐蚀性及装载量、泄漏量等情况通知警方及消防人员,以便采取防范措施。
协助现场调查取证
在交通警察勘察现场和调查取证时,当事人必须如实向交警部门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的真实情况。
过往车辆驾驶人员和行人遇见交通事故该怎么办?
交通法规明确规定,过往车辆驾驶人员和行人遇见交通事故,应当予以协助。协助事故当事人向事故处理机关报告;协助有关部门维护现场秩序;积极抢救伤者等。
行人若目睹事故的发生经过,应该向交警部门阐明事实。如果有肇事司机逃逸,应该记录下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及逃逸方向,向交警部门报告。
留个心眼做好人
看过电影《离开雷锋的日子》的人们肯定还记得主人公乔安山在出车的路上,将一位被车撞伤在地的老人送去医院,结果反被老人一家诬为肇事司机,硬要其赔偿的情节。碰上这种情况,大家都会慨叹好人难做。虽然如此,好人还是要做的,但是不防留个心眼,免得事后有理说不清。遇到交通事故有人受伤,肇事司机逃逸,应先想办法报警,并请其他人一起协助把伤者送至医院救治,或请旁人留下姓名、电话等以便证明。若是发生在偏僻的道路上,没有其他人在场,那就要保护好事故现场,不要将车辆驶入事故现场,做好标记,可在停车时用力踩刹车,让自己的车轮在路上留个印记。先行报警说明情况,然后协助抢救伤者。
现场急救的注意事项
抢救伤员时,不要盲目操作,应有要领和顾及轻重缓急,否则可能会加重伤情,甚至危及伤员的生命安全。
初步检查、判断伤者的伤情
首先要检查伤员的脉搏心跳。心跳是生命的基本体征,正常人的脉搏为每分钟65~100次,严重创伤,大出血的病人,心跳多快而弱,每分钟跳120次以上时,多为早期休克。当病人死亡时,心跳停止。但发生车祸后,若伤员脉搏细而快、面色苍白、皮肤湿冷、烦躁口渴、呼吸浅而快,甚至出现呼吸困难是出血性休克和肺胸膜损伤的表现。若脉搏慢而洪大,呼吸慢而深是脑损伤的表现。这些都是危险信号,应火速送往就近的医院治疗。
其次是检查呼吸。呼吸也是生命的基本体征。正常人每分钟呼吸16~20次,垂危伤者的呼吸多变快、变浅、不规则。当伤者临死前,呼吸变缓慢、不规则直至停止呼吸。在观察危重伤者的呼吸时,由于呼吸微弱,难以看到胸部明显的起伏,可以用l小片棉花或小薄纸条、小草等放在人鼻孔旁,看这些物体是否随呼吸来回飘动,通过这样来判定还有无呼吸。
检查伤员神志、意识。正常人的意识是清醒的,反应是灵敏的,对事物的地点、时间的判断是很准确的。但当车祸发生后,因受伤的程度不同,意识也会呈现不同的状态。如果伤后只是一时性不省人事,且时间不超过10~20分钟,那么表示伤势不太严重。如果伤后一直昏迷或呈现昏迷、清醒、再昏迷的状态,而且还伴有剧烈持续的头痛和频繁的呕吐,瞳孔散大或者大小不等的改变,那说明脑损伤比较严重。
现场施救的先后顺序
如果伤员大出血,应先止血,解除呼吸道阻塞,以防休克,紧急时可用干净手帕、衬衣将伤口压住再行包扎;如果伤员的呼吸和心跳停止,应该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对于意识丧失者,宜用手帕、手指清除他们口中、鼻中的泥土、呕吐物,随后将伤员放置在侧卧位或俯卧位,以防窒息;对于四肢骨折者,可以就地取材,用木棍、木板、布条等将骨折肢体加以固定。
防止“二次损伤”
在现场抢救时,通常要将伤员从车上或车下搬运出来,这时要特别注意现场伤情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损伤”,要预防颈椎错位、脊髓损伤等。当抢救者从车厢内搬出重伤员时,可以用硬纸板、厚帆布之类的东西,剪成适合颈部的两片,放在伤员颈部前后,再用布条包扎,以防颈部活动引起颈椎错位,损伤脊髓,从而引起高位截瘫。此外,在搬动伤员到担架上时,要托住腰部,搬动者用力要整齐一致,以防因腰部损伤影响到脊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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