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广大律师事务所用工情形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

2020-04-22 社会 100阅读
1 当然已经违背劳动合同法。签一年合同就一个月的试用期,这一条已经违背了。
2 如果加班只是偶然现象,还过得去,如果是经常性的,加班就有问题了。加班时间国家有规定: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四十一、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的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别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自身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根据上面的规定,你可以计算一下你的加班时间有没有超过这些规定。
3 加班工资的算法:
A、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B、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C、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4 如果律师所不支付加班费的话,三个途径解决:
一是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二是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是向法院起诉。
声明:你问我答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fangmu6661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