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1在面签前或面试时,结婚满两年,移民官会自动将您的CASE由CR1转为IR1,则意味着您入境后一定是拿十年绿卡。CR1在入境时结婚满两年,入境处的移民官不一定会签发十年绿卡,可能是两年条件绿卡,此时需要您及时向移民官争取,如果没有说服移民官,仍然签发的是两年条件绿卡,入境后可向移民局申请换发十年绿卡。
美国公民可同时单独为您的孩子(美国公民的继子女)申请CR2/IR2签证,但以下情况不能申请签证,只能等您入藉成为美国公民后,才能由您自己为孩子及其配偶和孩子申请F1/F3签证,您的先生不能为您的孩子申请任何签证:
a. 您与美国公民结婚时,孩子超过18岁。
b. 申请时孩子超过21岁。
CR1/IR1不能自带CR2/IR2, 需要单独为孩子填写申请表格和另付申请费.
如果孩子是美国公民与您亲生的孩子,且美国未婚夫在美国居住满5年,则孩子可自动成为公民,美国公民可直接到美领为孩子申请美国护照,直接与您去美国。否则,孩子不属于米国公民,需要为孩子单独填写申请表格和申请费,CR1不能自带回CR2。
国外CR1/IR1申请被移民局受理后,即收到P1后, 可以申请K3/K4, 以便提前进入美国团聚, 在美继续等CR/IR签证或直接在美转身份申请绿卡。K3美国公民的配偶在申请CR1/IR1立即亲属移民得到受理通知之后,批准之前,凭借此非移民签证提前进入美国等待其批准,入境后需要调整为绿卡身份, 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为 K4。
申请条件:
1. 国外CR1/IR1签证的条件﹕
1) 中国申请人的配偶必须是美国公民,绿卡居民不能为中国配偶申请CR1/IR1签证;
2) 如果美国公民以前是通过婚姻移民取得的绿卡身份的,则必须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
a. 取得绿卡(条件绿卡或十年绿卡均可)满5年才能为新中国妻子申请CR1/IR1;
b. 或者,提供足够的证明,证明以前取得美国身份的婚姻是真实的,符合移民法;
c. 或者,提供以前取得美国身份的婚姻是由于配偶的死亡而结束的,即前配偶的死亡证明;
3) 美国公民愿意为中国申请者做经济担保,向美国政府保证负担中国申请人在美的生活,不给美国政府增加负担。
2. 中国申请者的未成年子女申请CR2/IR2签证的条件﹕
1) 中国申请者与美国公民结婚时,中国申请者的子女未满18岁;
2) 中国申请者的子女必须21岁以下且未婚。
3) 中国申请者收养的子女,收养关系需在养子女16岁前成立,并且中国申请人在拥有法定监护权的情况下与养子女生活两年以上,养子女必须21岁以下且未婚。
CR1/IR1申请流程:
1.美方申请人在移民局入纸申请
2.获得移民局受理通知书
3.获得移民局批准通知书
4.资料转到美国签证中心
5.中方受益人收到地址确认表
6.填好地址表寄回美国签证中心
7.中方受益人收到三号邮包
8.填好三号邮包寄回美国签证中心
9.资料转到广州领事馆
10.领事馆发放四号邮包(安排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