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比较公认的有三位。
1、巴赫(也是我最喜欢的)
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德语:JohannSebastianBach,也译作巴哈,1685年3月21日-1750年7月28日),巴洛克时期的德国作曲家,杰出的管风琴、小提琴、大键琴演奏家。巴赫被普遍认为是音乐史上最重要的作曲家之一,并被尊称为“西方‘现代音乐’之父”,也是西方文化史上最重要的人物之一。
巴赫出生于德国中部图林根州小城艾森纳赫的一个音乐世家,在有生之年是一位著名的宫廷乐长,在德国莱比锡圣托马斯教堂度过了一生中的绝大多数时间,同作曲家韩德尔和泰勒曼齐名。
尽管他的音乐并没有开创新风格,但他的创作使用了丰富的德国的音乐风格和娴熟的复调技巧。他的音乐集成了巴洛克音乐风格的精华。但由于音乐的风尚迅速转向为洛可可和古典主义风格,巴赫的复调音乐音乐被视为陈腐之物,其成就长时间未得到应有的评价,仅仅作为管风琴演奏家而闻名。虽然莫扎特、贝多芬等伟大作曲家均对巴赫的作品崇拜有加,但直到浪漫主义时代,作曲家舒曼在莱比锡的图书馆中发现了巴赫的受难曲,并且由作曲家门德尔颂在音乐会上演奏,才震惊音乐界。此后门德尔颂对他的作品进行了发掘、整理和推广,经过几代音乐家的共同努力,巴赫逐渐获得了今天的崇高地位。在西方音乐史上巴赫Bach,贝多芬Beethoven和布拉姆斯Brahms被尊称为德国“3B”。
2、贝多芬
路德维希·范·贝多芬(德文:LudwigvanBeethoven,1770年12月17日-1827年3月26日),集古典主义大成、开浪漫主义先河的德意志古典音乐作曲家,也是一位演奏家和指挥家。他一共创作了9首编号交响曲、35首钢琴奏鸣曲(其中后32首带有编号)、10部小提琴奏鸣曲、16首弦乐四重奏、1部歌剧、2部弥撒、1部清唱剧与3部康塔塔,另外还有大量室内乐、抒情曲(Lieder)与舞曲。这些作品对音乐发展有着深远影响。在华文世界,贝多芬被尊称为乐圣。
3、莫扎特
沃尔夫冈·阿玛迪斯·莫扎特(WolfgangAmadeusMozart,1756年1月27日-1791年12月5日),出生于神圣罗马帝国时期的萨尔兹堡,是欧洲最伟大的古典主义音乐作曲家之一。
35岁便英年早逝的莫扎特,留下的重要作品总括当时所有的音乐类型。根据当代的考证显示,在钢琴和小提琴相关的创作,他无疑是一个天份极高的艺术家,谱出的协奏曲、交响曲、奏鸣曲、小夜曲、嬉游曲等等成为后来古典音乐的主要形式,他同时也是歌剧方面的专家,他的成就至今不朽于时代的迁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