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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竹林七贤
陈留阮籍、谯国嵇康、河内山涛三人年皆相比,康年少亚之。预此契者,沛国刘伶、陈留阮咸、河内向秀、琅邪王戎。七人常集于竹林之下,肆意酣畅,故世谓"竹林七贤"。
陈留的阮籍、谯国的嵇康、河内的山涛三个人年岁相仿,嵇康最小。参加他们聚会的还有沛国的刘伶,陈留的阮咸、河内的向秀、琅邪的王戎。七人常在竹林下聚会,纵情饮酒,所以世人称他们为"竹林七贤"。
二 阮籍遭母丧
阮籍遭母丧,在晋文王坐,进酒肉。司隶何曾亦在坐,曰:"明公方以孝治天下,而阮籍以重丧显于公坐,饮酒食肉,宜流之海外,以正风教。"文王曰:"嗣宗毁顿如此,君不能共忧之,何谓?且有疾而饮酒食肉,固丧礼也!"籍饮啖不辍,神色自若。
阮籍为母亲服丧期间,在晋文王(司马昭)的宴席上喝酒吃肉。司隶校尉何曾也在座,他对文王说:"您正在以孝治国,而阮籍却在母丧期间出席您的宴会,喝酒吃肉,应该把他流放到偏远的地方,以正风俗教化。"文王说:"嗣宗如此悲伤消沉,你不能分担他的忧愁,为什么还这样说呢?况且服丧时有病,可以喝酒吃肉,这也是符合丧礼的呀!"阮籍依旧在喝酒吃肉,神色自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