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所需资料:
1、相关租赁凭证、租赁合同及承租发票;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原件及ca证书;
4、国地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5、近三年财务报表及记账凭证;
6、公章及刻章备案登记卡;
7、缴税单据(银行缴税流水单);
8、已核销发票及未核销发票;
9、成立时的相关章程(若有就要提供);
10、社保相关资料(有缴纳社保金的个体户才需提供)。
扩展资料: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注意事项:
1、有领购发票需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先到发票供应窗口清理缴销发票。
2、纳税人必须按规定时限缴清各项应纳税费款。
3、纳税人如有应补税费款、欠缴税费款的,经职能部门审核后,由税务所(分局、管理科)负责清缴入库。
4、纳税人涉及跨县(区)地址变更的,原管征税务机关按注销程序办理,纳税人必须在30天内到新的管征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
5、纳税人所有提供的材料除原件外必须加盖纳税人公章(个体的,盖负责人章或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