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记账凭证张数计算的原则是:没有经过汇总的原始凭证,按自然张数计算,有一张算一张;经过汇总的原始凭证,每一张汇总单或汇总表算一张。
1. 比如某职工填报的差旅费报销单上附有车票、船票、住宿发票等原始凭证35张,35张原始凭证在差旅费报销单上的“所附原始凭证张数”栏内已作了登记,在计算记账凭证所附原始凭证张数时,这一张差旅费报销单连同其所附的35张原始凭证一起只能算一张。
2. 财会部门编制的原始凭证汇总表所附的原始凭证,一般也作为附件的附件处理,原始凭证汇总表连同其所附的原始凭证算在一起作为一张附件填写。
3.如果·是属收/付款业务的,其附件张数的计算要作特殊情况处理,应把汇总表及所附的原始凭证或说明性质的资料均算在其张数内,有一张算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