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医疗卫生保健事业的发展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辩证统一的,二者之间有着双向互动性.医疗卫生保健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解决一系列深层次的矛盾.医疗卫生保健事业可持续发展之路应该定位为:合理配置和利用卫生资源,既满足人民眼前需求,又有利于人类长远健康目标的实现.
第二 要大力发展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满足农民基本医疗保健需求。
虽然突出大病医疗统筹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一个基本特点,也是在医疗资源约束条件不破解农民大病医疗风险的有效途径。但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一项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必须考虑我市农村,尤其是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实际承载力,必须尊重农民的意愿和医疗需求。应该在大病统筹的前提下,更多兼顾农民的基本医疗保健需求,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设与农村公共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的建设有机结合,同样,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也要坚持“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功能定位,市县两级政府的农村公共卫生财政应给予倾斜。
其次,积极创造条件,建立社会化、多元化的医职救助体系。
解决我市农村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是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新型合作医疗并非单纯等同于医疗救助扶贫,所以,也不应以合作医疗基金这一单渠道来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问题。例如:对于部分如尿毒症、器官移植、恶性肿瘤等特殊病种患者的医疗救助,在保证其基本医疗基础上,可以尝试通过建立“红十字博爱”救助、“社会爱心工程”救助、探索引入风险管理办法或通过保险市场化等手段多元化、社会化手段来解决。
第三,科学分配农民个人资金在大病统筹与基本医疗保健的合理比例。
合作医疗制度在建立大病统筹基金的同时,也应考虑建立农民家庭医疗保健财产,通过合理分配个人筹资在大病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健的比例,逐步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大病统筹与基本医疗保健的功能整合。为此,我市财政应大力扶持农村基本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特别是要加大对基础设施、医疗器械、卫生人力资源的培训等方面资金投入。农民个人筹资的大部分应用于充实家庭财产的同时,农民个人也必须有部分资金用于大病医疗保险,以此,强化互助共济的作用。
(二)加大政府财政投入,有效监管医疗服务机构,保障农民获得医优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首先,在合作医疗筹资补偿方面,财政必须给予公共资金的支持。我市广大农村,相当一部分农民收入有限,甚至有些还较贫困,为此,市县两级财政应加大对农村医疗卫生资源的投入,共同建立合作医疗基金,以此提高我市农村医疗卫生资源的质量与水平,对永泰、平潭、闽清等欠发达地区,要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强化公共卫生资金的导向作用,明确不同层级政府间投入责任,切实保障农村农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需求。
其次,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践中,要严格规范农村医疗机构服务标准,坚决杜绝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服务不规范、药品价格编高等不利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要加大对我市各类乡镇卫生院的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的力度,提高其医疗服务质量。与此同时,应建立一个专职的、独立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代表农民的利益进行合作医疗的融资、管理、监督以及组织医疗服务等,政府的卫生部门则重点行使对医疗服务机构的行业管理。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医疗服务监督体系,在加强卫生行政部门内部监督的同时,也要加强外部监督,诸如立法、纪检、审计、社会监督等等,切实维护和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扩大受益面,提高受益率,以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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